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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污水处理目标与重点任务有这些

发布时间:2023-09-19 浏览数:94


就污水处理方面,《提升行动》提出目标:到2025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日


《提升行动》指出将加快建设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县城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填补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开展老旧破损污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诊断修复更新,循序推进管网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因地制宜稳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统筹推进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和内涝治理。加快补齐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缺口,稳步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加强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统筹推进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设施运行维护,推广实施“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


针对此文件的发布,E20研究院水业研究中心总监井媛媛分析到对于污水处理新增设施的建设,污水管网的建设、修复、检测,以及污水资源化下再生水设施的建设及改造等均是利好的信号,强化了对市场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区域发展经济总规模指标、城镇化率指标、财政收支及负债指标等综合评定,对“十四五”后期的市场捕捉具有更精准性的指导,但具体的规模释放区域及释放形式要与各地方规划发展相结合。


此外,文件中提出了“要强化设施运行维护,推广实施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的建议井媛媛表示这一建议体现了以效果为导向,系统性、持续性、联动性的统筹考虑,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除了在具体项目规划层面的统筹考虑,例如厂与厂之间的联动,厂与管网的关系,厂与河道治理的联系等,还要考虑产权分离下的可行性,无论是通过顶层管理的路径,还是智能化手段的强化,如何更为有效的做到一体化且专业化的运行维护


《提升行动》表示,实现目标和重点任务将从开展全面摸底评估、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大支持力度、创新实施模式五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开展全面摸底评估。各省(区、市)以市为单位开展环境基础设施摸底评估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环境基础设施现状,系统评估辖区环境基础设施处理能力、处理水平、运行情况以及短板弱项情况,形成环境基础设施评估报告。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组织形成评估报告后,及时上报并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于2023年10月底前汇总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其次,要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各地要统筹推进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根据评估情况加快环境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储备,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根据项目谋划储备情况,编制本地区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清单,明确项目建设时序、投资计划等,一并纳入评估报告上报。对评估工作和项目储备工作开展较为扎实的地区,国家优先对该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


接着,要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切实强化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加快办理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成熟一批、开工一批,尽快建成投运。强化项目日常监管,加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填报项目审批、开工、投资完成、工程进度、竣工等信息。


再次,要加大支持力度。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范围。完善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价格形成和收费机制,推动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可持续运营能力。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环境基础设施项目信贷投放力度和融资支持力度。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素保障,确保各项工程顺利推进。


最后,要创新实施模式。鼓励各地区以市县为单位将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打包,统筹谋划、整体推动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结合地方实际,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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